近日,银监会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小额贷款公司网络小额贷款业务风险专项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整治方案》)。交通银行金融研究中心高级研究员何飞认为,本次《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整治方案》有利于行业进一步规范和健康发展,停发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牌照符合统一监管。 何飞表示,在准入资质上,无论是借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牌照从事非法现金贷款业务的主体,还是凭线下小贷牌照从事线上小贷业务的公司,抑或是根本没有小贷牌照却经营贷款业务的企业,都是本方案的重点整治对象。 在放贷资金上,“利用自有资金进行放贷”必须成为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公司经营的根本原则,同时,“P2P网贷+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的经营模式将被限制。 在综合费率上,当前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公司普遍存在的“名义利率+其他费用”的展业模式将难以为继,同时,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公司的综合实际利率必须符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间借贷利率的规定,并且要做好贷前信息充分披露,不得出现“诱贷”行为。 在贷款管理上,监管层明确要求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公司不得发放无特定场景依托、无指定用途的网络小额贷款;不得发放“校园贷”和“首付贷”;不得发放贷款用于股票、期货等投机经营。这就意味着之前打着消费金融幌子从事现金贷业务的平台将受到严厉整顿,现金贷款流入房市、股市的现象也将被有力约束。 在业务合作上,之前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公司的“助贷模式”将受限,通过助贷平台变相收费的违规做法将受到惩戒,与助贷平台存在利益勾结的违法行为将受到制约。 在信息安全上,“注重个人信息及隐私保护”将成为福清汽车不押车贷款公司必须坚持的从业底线,同时,之前“以大数据风控为名行用户信息买卖之实”的违法行为将被制止。 |